防詐騙圖片

不操作ATM、不提供任何資料、不回撥可疑電話。如接獲可疑來電,請立即掛斷電話,並撥打165防詐騙專線。查看詳情預防詐騙聲明啟事

關閉Close Icon

雄獅旅遊護照、簽證申辦服務

暫停-泰國2次過境簽證
辦證須知
  • 此辦證項目-代送泰國紙本簽證收件到2024年12月20日為止,2025年1月1日起泰國實施電子簽證
  • 自2024年7月15日起,持台灣護照之旅客以觀光、短期商務活動或緊急工作或臨時工作為目的者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泰國,每次停留不超過60日
  • 可辦理2次到4次過境,3次過境跟4次過境簽證費用請洽詢
  • 每次短暫停留以轉機為目的,簽證官會依附上的機票判定是否可辦理過境簽證
辦證天數:約 2 個工作天(代辦約加4個工作天)
辦證費用:TWD 2,400【如購買雄獅海外商品(如機票、參加海外團體或自由行),優惠價TWD 2,200】
入境可停留天數:由移民官決定
效期及入境次數:六個月,2次
備註:
為收齊證件後一日開始申辦證照流程
需要辦理天數為辦證天數加上代辦工作天,不含繳件日及證照寄回指定取件人之日期
如遇特殊原因,將以服務人員與您聯繫為主
請洽服務據點
最後維護日期:2025/01/03 10:47
需準備資料
請照實完整填寫並簽名
護照正本
需護照正本,護照效期需入境泰國時有六個月以上,護照內不可以夾或釘任何資料
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
須為原比例清楚完整的影本,請勿翻拍,依實際大小剪裁訂於泰國簽證表格上。僑居身份者,需有效之入出國許可
戶口名簿影本
14歲以下沒有身分證申請者,請附上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以英文為佳)
二吋白彩色近照
六個月內彩色白底照片(同護照規格,頭部3.2~3.6cm大小,詳細規格見備註說明)★背面簽寫姓名★
表格內容請以英文填寫
如未滿20歲之未成年申請者,未與父親或母親一起申辦簽證,需附上父母授權書正本,需父或母簽名
需附上最近一次台灣入境章正本及影本。若換新證或有申辦台灣快速通關者,請附上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加附入出境紀錄,須有最近一次入境台灣的紀錄,建議送件前一個月內申請
英文機票
已開票之全程來回至第三國家之英文正式機票(正本及影印本一份),需已完成付款,要有票號,不可以只有機場代碼★請用A4白紙清楚完整影印★
簽證
下一站國家/地區簽證(送簽證時無需準備,過海關時需用到)
備註
自2024年7月15日起,持台灣護照之旅客以觀光、短期商務活動或緊急工作或臨時工作為目的者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泰國,每次停留不超過60日,免簽措施除非宣布取消,將持續長期適用。
詳細規定請參考泰國免簽規定

★過境簽證:每次短暫停留以轉機為目的,簽證官會依機票來判定是否可以辦理,簽證效期、次數及停留天數會依行程核發。

★如申請者為特殊身份,例如公務人員、立法委員等,送件請先詢問,因目的不同,可能須附上英文行程表、
已開票之全程來回英文正式機票、公務邀函等。

★相片規格: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照片白色背景半身正面脫帽五官清晰之兩吋照片,不得配戴有色眼鏡、
眼鼻口臉及兩耳不得遮蓋,照片不得修片或翻拍或合成,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3.2至3.6公分。

★請注意 1. 簽證處有權依照申請個案之需要對申請人提出額外相關文件的要求。
2. 所繳之簽證費一概不退費,無論核發簽證與否。
3. 簽證處依簽證主管判斷給予簽證,簽證處有權拒絕解釋拒給簽證之理由。
4. 簽證有效期非等同在泰國停留期限,簽證有效期(自申請日算起)是指可於該期間入境泰國之使用期限,
而停留期限請依各簽證種類不同而有所不同。
簽證相關單位
其他注意事項

★各國簽證及移民法規時有變動,請於出發前向有關國家駐海外使領館或代表機構確認,相關入境規定仍以入境國政府最新公佈者為準。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各國暨各地區簽證、入境旅遊及消費者保護資訊

★購買機票前請向所搭之航空公司確認免簽證、落地簽證之登機相關事宜。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前往之國家與地區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議國人行前宜自行購買足額旅行平安險(意外險),同時應附加海外緊急醫療項目,以應不時之需。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際間旅遊疫情建議等級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安全相關資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外旅遊警示分級

★中華民國開放各類人士來臺狀況
內政部移民署—各類人士來臺專區

*以上資料僅參考,相關辦證規定及費用以送件時之簽證處公告為準。